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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1-2年内中国股市如何预测,基本走向又是怎样?未来两年正好是大小非解禁的高峰期,股市面临的资金压力远远大于今年不容乐观。
熊市继续着熊的步伐,一切配合机构出货股评的鼓噪声在熊掌下一片狼迹,所谓的反转不过是机构再次给个人投资者编织的一幅美丽的梦而已,既然是编织的,当机构出货目的真正实现后,梦就该醒了.我反复提醒的大跌还是来了,该来的还是要来这是客观现实,一切固执的看多者反复的抄底行动带来的只是机构的反复出货熊市时间延长而已,机构的仓位越低,未来的走势可能越不好看,这次印花税行情机构出货接近千亿,散户被套资金也是近1500亿,血的教训再次放在投资者面前,在导致大跌的大小非没解决前凭主观愿望希望迎来反转行情本来就是个不顾现实的梦,机构在巨大的大小非面前都选择逃命的时候,个人投资者凭什么去迎接反转行情?现在大盘破位后呈现加速向下的趋势,我在印花税行情发动之初就一直在提醒要破1800反弹结束时逢高减仓或者出局,反弹减仓是熊市必须要执行的铁律,今天1800瞬间就完蛋了(大小非还不解决,下个目标暂时是1500了,信不信是各位的事了),连个象样的反抽都没有,大跌就在预期中来到,那些一直喊散户持仓不卖或者抄底的股评现在应该偷笑了吧,他们和机构的目的达到了,这次印花税行情筹码顺利实现的转移,机构筹码转移到个人投资者手里了,之前有人曾经长期攻击我骂我凭什么一直看空股市误导散户卖出股票(我自认为曾经帮助很多人在4000点以上的高位跑掉了没害他们,问心无愧,我只是在尽努力提醒股友风险而已,在反弹面前至少要有人保持清醒能够提醒风险,就当我是苦药吧不好吃),我不是凭的主观意愿,而是客观存在的资金面崩溃状态的现实来分析股市的,资金面、信心面长期处于崩溃状态,政府全出些擦边球政策忽悠个人投资者,当然不管是机构、股评还是媒体政府都大势喷多,把一些垃圾政策说成实质性的政策,把散户活活的吸进去当机构和大小非的靶子,政府用意多想想吧?真的是爱护个人投资者吗?如果攻击我的人有时间到处下些文章来攻击我不如多想想怎么多帮几个散户朋友分析下怎么躲过大盘熊市的危机吧,已经被套的至少要帮他们减少伤害,而不是把时间放在怎么攻击我上,放在怎么让散户违背客观熊市的现实去抄底被套,都是散户钱来得不容易。请多为股友们想想把,我在这里就先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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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在机构给散户描绘美好未来时让散户去抄底时,机构在干吗?
机构机构这么看好后市干吗在鼓励散户大胆抄底的同时自己却疯狂减仓!之前一波波的拉高出货再配合一个个新的利好谣传(我反复给中小投资者提过,国家真的要出政策的时候是偷袭不是提前让社会知道,有哪次不是这样?回忆下吧!也就是说谣言可能和前期谣传了利好一样说不准全都是机构造出来配合出货的而谣言的结果都这只有一个)7、8月份利好满天飞了2个月都没出来可能还记忆忧新吧谣言利好的时候可能就没利好,当利好谣言破灭消失市场跌出恐慌来了没人相信利好了,可能利好才会出来,永远站在大多数疯狂投资者的对面可能也是理智之举!在大多数人疯狂失去理智和判断力的时候保持一份警惕心没有坏处。稍微理智清醒的基金经理很清楚现在世面上的所谓利好都是可有可无的,不影响大局的所以出利好就是坚决减仓,不过他们做得绝的是把不影响大局的利好做得像实质性利好给了个人投资者太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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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曾经在10月13日诱多,14日就破位了,之前破位后大盘已经连续在5日线下小幅度震荡走低了8个交易日了,请注意这种走法,在之前反复上演超过5次,已经成了熊市的典型走法了,如果连续很多个交易日被5日线压制震荡走低,一旦无法选择突破向上突5日线\10日线,那投资者还会在信心崩溃的情况下迎来再次大跌(这是我昨天说的),而不是很多股评所说的离底不远大胆建仓或者不会大跌了。如果机构继续维持减仓态势,我不认为有机会迎来中级行情,大行情是机构做出来的不是散户,关注后市的机构动作吧!
可交换债:稳市又一"定心丸"?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一样,也具备赎回、回售的条款,以及向下修正转换价的可能性。可交换债业务的推出,让“大小非”股东多了一种市值管理、债务融资的工具。对投资者而言,则多了一种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从发行股东角度看,在市场逐步企稳转好的前提下,所持股票在交换期可以溢价出售,价格将比目前市场价高出20%至30%,可以获得当前融资,解决迫在眉睫的资金困境。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市场转好上涨,投资者拥有的换股期权将转化为实利,从而分享股价上升的收益。但是该政策都是在一个假设前提下才会有作用,也就是市场逐步企稳转好的前提下价格将比目前市场价高出20%至30%,但是现在是牛市吗?谁愿意去在下跌市中赌股市将长期上涨??又让散户去消化吗?而且该政策还存在很多不好解决的问题,大规模发行也面临一些障碍。一方面,换股价格难以确定;另一方面,大规模发行可能会影响到大股东的控股权,大股东会愿意吗? 对于“小非”而言,可交换债的发行门槛稍显严格。证监会要求发行可交换债的股东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3亿元,且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这使得“小非”不太可能成为发行主体。 既然小非不具备资格,大非又会因为股权受损,大非会主动伸脖子挨宰吗?那该政策真的能够解决大小非问题吗?文字游戏是政府最喜欢玩的,其实把字眼看清楚了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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